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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2日

  平阴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平法技评委字第128号

  张士征: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丽娟、司鸿霏、司宏苇、陈庆英、司尚玉与被执行人张士征、肖传山、东阿县华丰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对被执行人东阿县华丰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实际车主为被执行人张士征)车牌号为鲁PA9031号大型汽车进行价值评估,需进行专业机构选择。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法院办公楼206室)选择专业机构。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金盾技防有限公司院内(平阴县交警大队停车场内)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不影响专业机构的选择和确认及勘验活动的进行与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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