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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07日

  1、导诉服务

  对于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导诉人员会根据来访目的和办理事项引导当事人和群众至相应的服务窗口办理,并积极帮助当事人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诉讼指导

  对于前来起诉的当事人,主动进行法律释明、诉讼风险提示。对于诉讼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当事人口头起诉的,将当事人的起诉内容认真地记入笔录,并向当事人宣读以确认无误。

  3、实行首问负责

  对于来访人的当事人和群众首位进行接待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会做好接待工作,直到当事人和群众的来访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来访事项有明确的经办人员的,首问责任人会通知经办人员进行接待。

  4、一次办结事务

  当事人前来办理的各项诉讼事务原则上一次性办结。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需要补正的,指导当事人当场补正;需要另行提供、收集或补充材料的,将需要补正的材料和内容一次性、准确地告知当事人,并同时向当事人发放书面的告知单。

  5、严格办理期限

  对于投诉、来访、司法救助等事项不能当即处理或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会告知来访当事人和群众具体的办理期限,并在期限内将办时结果告知来访当事人和群众。

  6、领导排期值班

  诉讼服务中心每天由一名庭领导值班,负责处理来访、服务投诉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事务。涉及正在审理的案件的,由相关审判业务庭领导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员到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处理。

  7、便民服务

  为当事人和群众无偿提供文书范本、笔墨纸张以及供当事人查阅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的相关设备、书籍、杂志。为当事人和群众无偿提供裁判文书查询、案件进程信息查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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