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审判业务 > 工作报告

平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14日在平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平阴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忠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阴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办精品案件、做品牌法官、创品质法院”为主要内容的三品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557件,结案率同比上升5.6%,其中诉讼案件审结2264件,结案标的额1.8亿元,执行案件执结1293件,执结标的额1.6亿元。

一、坚持争创一流,创建品质法院,着力服务突破发展

紧紧围绕“三年突破平阴计划”,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把“一流业绩、一流保障、一流服务、一流环境”作为品质法院建设的重要内涵,坚持服务发展,争创一流,努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全力争创一流业绩。为更好地服务“三年突破平阴计划”,经省高院批准,我院成立了平阴工业园区法庭,出台了《关于强化能动司法服务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抽调优秀法官组成“啄木鸟”问诊团,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劳动用工、经济合同、委托代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先后召开司法金融和司法企业联席会议6次,针对金融及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0余条,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和防控风险能力。全年共审结买卖合同、承包合同等商事案件607件,营造了平等诚信、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妥善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9件,其中协调撤诉27件,调撤率为69.2%。采用情法兼顾、刚柔并济的办案模式,妥善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件,收到了良好效果。如国家重点项目220国道拆迁案和文庙拆迁案,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协调下,对拒不搬迁的当事人,既坚持真情感化,又坚持法律威慑,使其最终转变了思想,自愿签订了补偿搬迁协议,主动拆除了房屋,为保障220国道顺利通车和文庙顺利建设扫除了最后障碍。

二是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提供一流保障。积极为全县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7件,判处犯罪分子274人,其中三年以上的41人。严厉惩治两抢一盗、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极大发挥了刑罚的打击、教育、震慑作用。根据上级法院对“醉驾案”量刑的指导,5月份集中宣判了第一批“醉驾”案件,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40件,对41名当事人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有效遏制了我县“醉驾”发案率攀升势头。加大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共判决宣告缓刑的罪犯154人,占处刑总人数的56%。注重源头预防,全面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采取院长接访、首问负责等多种形式,接待来信来访116件次,全部有效化解,没有发生新的缠诉缠访情况。

三是围绕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完善一流服务。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坚持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12件。通过审判活动,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做好执行工作,探索建立了“公告执行通知、召开教育大会、函告单位协办、深入集市宣传、媒体曝光老赖、开展集中会战”为主要内容的“滤网式”执行新方式,全年拘传被执行人58人次,拘留25人,执结各类案件1293件,标的额1.6亿元,执行到位率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加大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预约立案、上门开庭等服务措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全年共预约立案25人次,上门为困难当事人开庭107人次,为困难当事人上门送款200余万元。积极做好诉外服务,如东阿镇八旬老人陈瑞英起诉继子女赡养一案,其继子女均无法定赡养义务且生活都较困难,老人生活没有着落,法官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最终将其送到了敬老院,使其老有所养。

四是围绕法治精神提升,全力打造一流环境。为打造公平、诚信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了百案回访制度,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全年收到有效建议30余条,均进行了答复或改进。举办了6次法庭公开日与审判公开周活动,让600余名群众零距离了解司法,亲近司法。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先后派出法官109人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进机关,普及法律知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与济南电视台、山东商报联合制作法制类栏目19期,扩大了平阴法院影响力。充分结合地域特点,加强法院“和文化”建设,通过规范法官行为,营造和谐的诉讼文化,向群众传递法治思想,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二、狠抓审判管理,铸炼精品案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按照“质量要高,速度要快,效果要好,成本要省”的要求,狠抓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效,铸炼“高快好省”的精品案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以制度落实为保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制定了《关于上诉约谈的有关规定》、《关于发回改判案件奖惩办法》,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了集管人管案于一体的大审判管理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判中存在的案件质量和法官作风问题,每月对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法官自觉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庭长管理职责,严把文书签发关。2012年上诉案件共146件,其中维持原判133件,案件维持率为92%,居全市前列。

二是以改革创新为手段,逐步提高办案速度。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梯次配置,每个业务庭室都按照庭长、审判员、助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的结构进行配备,以人员的合理搭配,促进了案件的均衡结案。制定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法定事由和扣除审限的意见》,严把中止、延长、鉴定等影响审限的环节, 提高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从立案到归档全部进行网络化全程监控,实行审判时间窗口的“节点管理”和“无缝隙”监督,加大审限催办督办力度,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比去年缩短了5天。

三是以服判息诉为目的,确保良好审判效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法律释明和教育说理力度,推行判后答疑、法官寄语等做法,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有重要影响的审判和执行案件,旁听案件审理,参与缓刑听证,以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促进矛盾化解,确保案结事了人和。2012年案件服判息诉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个百分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四是以减轻诉累为目标,尽量降低群众诉讼成本。2012年我们先后对东阿、孔村两处法庭进行了整修,五年后重新实现了法庭人员入驻辖区办公,方便了当地群众诉讼。根据案件繁简难易程度进行了重新分类,对于当事人争议较小、诉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采取灵活的送达和审理方式,尽早审结。认真落实诉讼案件简易程序和调解撤诉减半收费、执行案件取消预收费以及对困难当事人减免缓收费政策,尽量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共为156起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8万元。

三、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品牌法官,全力提升社会公信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出了“人人争做品牌法官”的目标,通过多项措施,努力打造“思想素质好、司法能力好、廉洁自律好、社会形象好”的品牌法官,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夯实公正司法的基础。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法官的思想素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底线、一村一企一法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法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建立常规性谈心制度,针对思想实际问题,院党组成员先后开展谈心60余人次,及时了解法官思想状况,引导法官自觉为群众服务,为事业奉献。深入开展“快乐型”机关建设,筹建了法官服务中心和快乐大讲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法官修养、陶冶干警情操,营造了队伍积极向上、乐于进取、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制定了《关于推进品牌法官活动 建立法官精细化发展方向的意见》,通过法律领域的精细化深耕,逐步提高法官专业化水平。王童峰、夏民法官两篇法律文书入选《中国法院案例选编》。发挥好快乐大讲堂作用,开展专家论坛、法官讲法、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了法官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庭审、文书双评查活动”,开展庭审观摩150多次,评查法律文书850多份,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和制作文书的水平。院长、庭长带头办案,老法官带动辅导新法官,切实增强了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是加强管理,增强法官的清廉意识。在全市首次汇编了近年来济南政法系统出现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法官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出了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制定了《廉政保证金和信访保证金管理办法》,为每位法官建立了保证金账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向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惩罚。

四是加强引导,树立法官的社会形象。组织法官认真学习《法官行为规范》,杜绝“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以文明、规范、严谨的司法作风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学习“四君子”法官集体典型(立案孟广军、审判刘文君、执行李明君、审监秦立军),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规范法官的业外言行,严肃中午禁酒、业外着装、使用警车等规定,要求法官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我院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向县委请示,依靠县委统筹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重大案件审理55人次,对于人大、政协督办的案件,及时办结回复。始终努力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困难。始终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以监督促廉洁。可以说,法院工作的每份成绩和每个进步,都离不开在座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形势使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法院工作还有不小差距:部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特别审限长、执限长问题需下大力气解决;有的法官工作能力不够强,不能有效化解群众关注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回应当事人的法律疑惑;“执行难”现象依然存在,执行联动机制和社会诚信体制急需建立;司法公开、司法民主还不充分,社会的法治至上精神和司法终局意识亟待增强;法官断层严重,新任法官还需在磨练中提升,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我院将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用十八大精神统领法院整体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平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总体工作思路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人代会决议,继续开展三品工程建设,以审判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力求把审判做精、队伍做强、服务做优,为我县经济社会突破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工作重点是:坚持“一条主线”、履行“两大职能”,落实“三项承诺”,增强“四种能力”。

一、坚持一条主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将坚守法治理想,努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为建设法治平阴而不懈努力。通过学习十八大报告、开展中国梦?法治缘教育,不断提升干警法治意识,努力将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贯彻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以自身的公正高效工作不断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坚持宪法法律至上,通过审理执行好案件,推动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司法终局意识,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者。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供法治保障和司法支持,推动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履行“两大职能”,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全县大局,履行好两大职能。一是在优化发展环境、助力突破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当作全县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优化,不断提升。进一步发挥商事审判在经济建设中的参与作用,依法制裁经济活动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诚信平阴建设;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审查落实行政决定,推动法治平阴建设;进一步化解民事纠纷,加强案件执行,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平阴建设。二是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发挥司法特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支持。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重要目标,针对涉众矛盾和群体纠纷,创新机制,加强联动,力求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主动参加园区发展、指挥部工作,以司法支持促进招商引资和城市发展。

三、落实“三项承诺”,让群众打一个“快捷、明白、有尊严”的官司。围绕司法为民,认真落实对群众的承诺,在司法效率、司法公开、司法文明上狠下功夫。快捷,就是不断提升司法效率。“迟到的正义不是完全的正义”。我们将把缩短办案期限作为重要工作目标,立案阶段,只要当事人立案手续齐全,均可在20分钟内办完所有立案手续,进入审判程序后,成立小额速裁庭并发挥好一审终审速裁机制,对简易小额案件30天审结,对复杂案件努力90天内办结,法定情形需延长审限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努力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对于进入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争取更多更好地实现群众的诉讼权益。明白,就是不断扩大司法公开。“公正来自公开,信任来自了解”,没有公开就谈不上公正。我们将充分发挥好诉讼服务中心作用,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努力扩大群众知情权,做到判前提示、判中引导、判后答疑,让更多群众明白法官办案的程序与过程。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加大说理释法力度,既让胜诉方赢的清楚,更让败诉方输的明白,使公正看得见、摸得着。继续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实践,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诉讼等做法,在巩固缓刑听证、被执行人教育大会基础上,探索不认罪案件陪审团制度,保全、执行异议听证制度等,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有尊严,就是不断普及司法文明。“尊严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尤其诉讼中的当事人更需要理解和尊重。我们将教育引导每位法官树立当事人为本的观点,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讲究司法文明礼仪,杜绝冷横硬烦现象,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接受司法服务过程中,感受到法官对其人格和权利的尊重,感受到法院浓浓的人文关爱和司法关怀。加强青少年犯罪的帮教矫正工作,采取法官寄语和心理港湾辅导等形式,让失足未成年人重归社会。加大家庭婚姻、邻里矛盾和劳资纠纷调解力度,让和谐的理念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

四、提升“四种能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清廉型的法官队伍。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推进法院工作持续良性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培养和提升法官的“四种能力”。一是培养法官的学习能力。继续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和精细化发展机制,开展“办案能手、调解高手、执行强手”竞赛活动,不断开拓快乐大讲堂范围,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奉献。二是培养法官的创新能力。围绕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的瓶颈,引导法官在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上不断创新。针对审判质量和执行效率问题,努力改进工作方法,逐步适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三是培养法官的服务能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群众诉讼需要,采取下乡办案、假日法庭、集市法庭等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扩大完善与各界的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司法建议、行政白皮书质量,努力维护大局和群众利益。四是提升法官的拒腐能力。加大警示活动和谈话提醒的力度和密度,使外在压力潜移默化为法官的自觉行为。继续开展“快乐型”机关建设,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多些读书学习,少些交际应酬,走近公益活动,远离灯红酒绿,加强自我约束,不断增强对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免疫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们将在中共平阴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忠诚履职,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科学发展、三年突破平阴、与全市同步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闭

版权所有:平阴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7712368 邮编:25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