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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 1月12日在平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平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忠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2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四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1495件,诉讼标的额6.06亿元,执结各类案件4856件,执结标的额3.43亿元,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案件质量效率稳步提升,服务大局作用愈加明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机关”、全市优秀法院、“县全方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干事创业、跨越发展”总体要求,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之中,全面履行法律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跨跃发展。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审理各类刑事案件693件,判处罪犯917人。依法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22件,判处罪犯386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4件,判处罪犯76人,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坚持罪刑法定、罚当其罪,对266名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促进了罪犯改过自新,减少了社会对抗。公开审理和宣判了刘氏三兄弟黑恶势力、李志敏等多人贩卖毒品、东娇公司、李兴涛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有影响的案件,进学校、乡村、企业讲法制课13次,受教育群众近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平阴”建设。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保障经济跨越发展。制定了《为全县干事创业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566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交通肇事、医疗纠纷等民事案件4558件,特别注重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审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527件2936人,解决了农民工工资1200余万元;审结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1473件,依法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审结各类金融、合同等商事案件4008件,审理公司诉讼和破产案件23件,为公司、企业及金融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6条,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坚持监督与维护并举原则,疏导化解官民矛盾,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236件。积极发挥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作用,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90件,对21起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了纠正,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执结非诉执行案件531件,有效维护了政府的执法严肃性。充分利用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行政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对涉及旧城改造、220国道改造拆迁、集团诉讼等重要敏感行政案件,依法审查,强化协作,保障了全县各项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设立了全市首家综合执行大厅,畅通与申请执行人的信息沟通,确保了执行的快捷、及时。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推行信息资源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全面创新执行方式改革,在加强说服教育基础上,推行有奖举报、公开曝光“老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执行方法,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积极为金融部门及企业开展资金清欠,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保证了金融部门及企业的良性运转;对涉及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赡养、扶养“三费”以及涉及老、弱、病、残、幼等社会群体的案件,开展“涉弱势群体申请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建立“绿色通道”,快执快结,维护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五)全力抓好涉诉信访,依法回应群众合法诉求。认真落实涉诉信访有关制度,构建多方支持、人人参与的信访网络体系。实行领导包案制、承办法官终身负责制,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信必复。狠抓办案质量,强化判后答疑,完善突发性、敏感性事件预警机制及紧急处置预案,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近年来,成功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6件,未发生1起新的缠诉缠访、越级信访案件,我院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一直保持全市最低。

  二、围绕司法为民便民,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审判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措施,逐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一)坚持法官下乡村,让司法服务走近群众。为顺应基层干部群众新期待,在全县六个乡镇、两个办事处设置了法官工作室,每名法官联系5-7个村,确保全县346个村,村村都有通联法官,实现了法官与群众沟通交流上的“全覆盖”。法官们背着国徽下乡办案,将巡回法庭搬到农村院落、田间地头,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开展诉讼服务,该活动开展以来,“下乡村”干警走访基层群众 500余户、2000余人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00余件,“巡回法庭”开庭200余庭次。

  (二)打造“网上法院”,让司法便利惠及群众。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形成了集咨询立案、导诉接待、卷宗移送、信访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民服务窗口。正式开通“网上法院”,有条件的当事人只需轻点鼠标,即可在家中实现网上立案、在线咨询、电子卷宗查询、执行线索举报、网络直播、直通院长信箱等一条龙“自助诉讼”服务,大大降低了民众参与诉讼的成本,同时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每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都能打得起官司,四年累计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0余万元,真正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

  (三)建设法院文化,让司法文明感染群众。精心打造以“和睦、和畅、和顺”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和文化”。立足营造“和睦”的文化环境,在进入法院的两个大厅制作了“公正秤和谐音”、“清正于阁老”、“和圣柳下惠”三组大型铜质浮雕,营造出公正、和谐、清廉的司法品格。加强法院制度、管理和行为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和畅”的行为文化环境及“和顺”的司法公信环境。引导干警对每位涉诉当事人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问侯暖心”,使一言一行都成为传播司法温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风景线。我院“和文化”建院的经验先后两次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三、围绕司法公正高效,强化管理和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管理质效明显提升

  坚持以畅通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法院形象为目标,不断完善司法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使法院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一)加强审判管理,实施“精品审判”工程。以提升审判质量管理为目标,大力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将案件的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归档等全部环节纳入审判流程管理中,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有序运作;将所有与变更审限有关的权限,统一由院长核准或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杜绝了 “隐形”拖延办案情况发生;为防止案件在庭室流转中发生推诿扯皮现象,专门印制了案件流转时限督办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由哪个环节承担相应责任;加强裁判文书管理,要求每位审判人员对于发放的判决书必须实现“零差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为每名审判人员建立了案件质量管理档案,一旦出现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从2011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会议通报的情况看,平阴法院综合案件质量在全市法院系统位居第一。

  (二)加强内外监督,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不断规范监督制约措施,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审判规律和法院实际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干警的廉洁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扎实做好常规报告和专题报告,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案件审理11批371人次。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敞开意见箱、举报电话两个窗口,畅通当事人反映情况的渠道;实行百案当事人问卷调查和院长接访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主动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报道有影响的案件,接受舆论监督。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当月审结的案件全部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坚持错案追究和有奖举报制度,对于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举报法官有不当行为,查证属实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广大干警,深入开展了 “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每位干警的理想信念。针对近年来案多人少的状况,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展办案能手、调解高手评选活动,坚持“白加黑”、“五加一”工作法,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突击急、难、杂、重任务,保障了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加强法官作风建设,让每位干警在工作中以便民诉为起点,以护民权为基点,以促民和为终点,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以良好的道德操守和文明的职业举止,取得社会公众的广泛尊重和认同。我院先后有40名干警136人次得到省市县立功授奖表彰。

  各位代表,2008年以来,我院工作呈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科学发展的良好势头。省市县领导通过不同形式对我院工作作了充分肯定,我院文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及以党建促审判等工作经验,先后6次被市中院、市机关工委及县委主要领导给予了重要批示。县法院工作之所以不断发展进步,主要是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关心和鼓励。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爱护、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四个更加”:一是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当前社会仍处于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从我院受理案件情况看,涉及民生的案件逐年增多,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争议、非法集资等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大,群体性纠纷、对抗性矛盾、涉诉信访不断上升;二是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近年来,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而法官数量却有所下降,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目前我院法官数量在全市最少,而法官人均结案量列全市最多。从案件难度来看,案件自身的复杂性、专业性明显增强,导致审理执行周期加长、劳动强度增大,而案结事了人和的要求又使法官承担了更大更多的社会责任;三是遇到的情况更加复杂。从我院受理的案件看,很多案件难以通过司法一种手段解决,有时需要行政的、社会的、媒体的协作,这对法官及时延伸审判职能、更新法律知识、转变审判思路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从外部环境来看,有些案件当事人利用各种关系影响、干扰甚至要挟司法裁判,给法院的公正司法增加了不少难度。四是群众的期待更加迫切。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审判公开、司法便民、法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公正越来越成为最大的民生,为群众所关注。但是在现实中依然存在个别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极个别案件审执期限过长,群众不满意;少数法官大局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极个别法官缺乏基本职业道德,甚至廉洁上出了问题,辜负了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殷殷期待。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县干事创业、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平阴的关键时期。为此,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审判工作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力求把审判做精、队伍做强、服务做优,为推动我县干事创业、跨越发展,实现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平阴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能动司法,为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平阴保驾护航。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平阴的目标充满期待,令人振奋,催人前进。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研究形势,主动服务,积极有所作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害人身财产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高度关注县域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民商事及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化解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矛盾纠纷;坚持平等保护不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理好金融、投资、建设、消费等各领域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妥善处理好各类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保障政令畅通,推动依法治县;对于涉及企业的诉讼和执行,慎用强制措施,帮助困难企业发展生产、渡过难关,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多做贡献;对涉及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三重”案件,配合指挥部推进机制,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主动做好法律参谋和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助力;围绕盘活县域内不良土地、房产和资产,做好审判、评估、拍卖、执行等司法活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建立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司法企业联席会议及司法金融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良性互动,支持干事创业,保障跨跃发展。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法院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进一步推进缓刑听证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虚拟社会管理,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要求,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调解、行政争议调解、执行和解力度,增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创新建立县乡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及人民调解员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将诉讼监督、诉内陪审和诉外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新网络和新力量;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通过接受人大政协视察、设立群众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打造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直通热线等措施,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让群众更多、更深地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进一步建立审判执行中的社会矛盾排查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三)强化审判执行管理,为全县人民提供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服务。审判执行是法院中心工作,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是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通过强化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普及司法文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完善以提高效率为核心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完善以小额案件速裁为重点的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完善以多部门协作为重点的执行案件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更加科学的审判、执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案件节点管理,树立审执一盘棋思想,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鉴定、信访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使各个节点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工作的有序运转。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案件审限延长、中止的管理,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不断加强案件评查工作,针对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四)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改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法官是法律运行的主导者,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核心。秉持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公众对法官群体最基本的形象期待。为更好地带出一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法院队伍,我们将坚持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底线教育相结合。不断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宗旨观念,真正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切实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底线意识,将“不办冤假错案、不搞吃拿卡要”作为一名法官的基本职业道德底线,教育干警以办冤假错案为耻、以搞吃拿卡要为辱,督促干警努力做到主持正义、依法办案、廉洁文明。二是坚持提升司法能力与改善工作作风相结合。为应对愈加艰巨繁重复杂的审判执行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方式和实践平台,不断提升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技能。坚持不懈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让每位法官树立“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为民意识和人文情怀,工作中学会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涉诉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对干警严格管理,坚持以制管案、以制管人,逐步建立谈心、提醒、警示、惩戒等制度,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绝不和稀泥,坚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对触犯党纪国法的,绝不留情面,坚决清除出司法队伍。同时注重以情感人、以情留人,以打造“快乐型机关”为目标,让每位干警都能在自身岗位上做到快乐工作、快乐学习、快乐生活,以快乐心态构造阳光司法,以阳光司法建设幸福平阴,将快乐、阳光、幸福的气氛感染身处纠纷中的每位当事人,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积极向上、美好幸福的社会氛围。

  各位代表,我们的使命光荣而神圣,我们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中共平阴县委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切实担负起历史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切实不辜负人民的期待和重托,为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平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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