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21日在平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平阴县人民法院院长 司继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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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18日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阴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是审判执行任务特别繁重的一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年,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克难的一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有了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年共新收案件 6711件,审结 6604件,服判息诉率为90.56% 。 一、着眼稳定、依法审判,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一年来,面对量多繁杂的案件,全院干警以只争朝夕的拼劲,滴水穿石的韧劲,内部挖潜提质增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一)严惩犯罪,维护稳定。刑事审判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截至12月底,共审结刑事案件260件,惩治犯罪分子362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人。审理故意杀人案1件,寻衅滋事案3件,强奸案2件,1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审理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件,判处被告人82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7件21人。其中原平阴县供电公司经理殷庆昌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原孝直镇刘家庄村村委会主任丁尚会在协助政府发放扶贫款中贪污、挪用资金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审理了涉枪、金融诈骗、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等新类型案件。努力做好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在审理王永静诉张海军、郭家芳侮辱、诽谤一案中,充分发挥各调解组织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以自诉人撤诉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调判结合,定分止争。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86件,结案标的额5.7亿元。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传统民事纠纷,注重化解矛盾,审结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道交事故赔偿等民事案件1272件。高效调解了涉泰阳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润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艾欧罗里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鼎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余件劳动争议案件,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理顺了劳资关系,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发挥商事审判的引领功能,审结合同类案件1029件,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促进市场繁荣。济南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目前重整方已与490多名债权人达成近五亿元的重整协议,既有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寻得机遇。 (三)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行政赔偿案件2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93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87件,改变和撤销行政机关决定5件。大力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审理审查涉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案件36件。探索庭审制度创新,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参加旁听庭审,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认识。发挥“司法建议书”作用,汇编整理行政单位败诉案例,反馈各行政机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避免无效和低效行政行为。成立了平阴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合法有效进行。 二、提质增效、服务发展,助力优化县域环境 全力护航,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以制管案,推进并不断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加大信息化投入,实现数据精细化,对案件管理、节点控制精确把控,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形成,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能。依托审判管理系统,5600件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组织二十多人历经一年时间,近10万册库存档案全部实现数字化,查询更加快速方便;建成11个科技法庭,庭审过程既可同步录音录像,又可实现庭审直播。 (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多元司法需求。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聘请30位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恪守司法为民理念,将人民对司法的需求放在执法办案第一位。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贯彻立案登记改革,推行诉前调解、案件繁简分流、随机分案、普通程序简化审等措施,提升服务质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访的原则,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接访和包案责任制度,没有产生新的越级访和进京访,绝大多数信访老户均予以化解。一年来,保障平等诉权,全年减缓免诉讼费5.04万元;开展司法救助,救助困难当事人和刑事被害人34万元;开设律师咨询、申诉代理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场,全年开展“法治六进”活动16场次;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为帮扶村送去实实在在的关心。 (三)真诚为民,努力提升司法满意度。对内,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的职责,将实体处理和审判程序一体审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2018年,立案重审和再审10件,审结6件,其中纠正改判5件。倡导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活动。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675人次,参与执行148人次,从深层次上监督了法官的审判和执行行为。为鼓励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和调解的积极性,为人民陪审员发放交通、误工补助3.1万元。对外,强化阳光司法。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刑事审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加调研座谈10余次;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不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征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向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发放征求意见表568份,对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一研究落实,及时进行反馈。 (四)创新形式,拓展智慧法院新平台。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利用审判综合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司法服务便捷化、审判智能化、执行高效化、公开常态化、管理科学化、决策精准化。建立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窗口,网上立案率远超全省平均水平。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法治宣传工作的机遇和挑战,着力打造“掌上微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开庭公告、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判决要览、案例普法等栏目,推送法院信息900余篇,仅2018年度阅读量就达到10.24万人次。 三、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以最高法院的要求为标准,创新执行举措,寻求多方支持,全力破解执行难。 (一)坚决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2016年,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时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郑重承诺。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攻坚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917件,执结2896件,结案率为99.28%,执行到位金额5.61亿元,执行信访办结率100%。三年来,我们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三个90%和一个80%”的目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二)重拳治“赖”,彰显执行威慑力。一年来,启动“执转破”程序,执结163件“执行不能”案件;为“老赖”定制“失信彩铃”,实施精准惩治;网络拍卖变现1100万元,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实现资产处置;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银行存款4000余万元;对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罚款36人次,拘传107人次,拘留58人次,移送拒执罪17人次,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3人;运用征信网站、电子屏幕、微博微信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3185人,其中278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在《济南时报》发表“执行工作”专版内容,在《新平阴》报开设执行专栏,发布执行案例,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县域内形成了执行威慑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三)党委领导、各部门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一年以来,县“两办”、县人大先后出台文件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县综治部门也把配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公、检、法、司联合发布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公告,约谈失信公职人员112人次。通过持续努力,全县上下齐心,各部门横向联手,合力“解决执行难”的大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内联合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已经开始发挥作用。 四、专项斗争、以打开路,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判机关主力军的作用,坚持黑恶必除、以打开路的方针,坚决把中央和各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注重宣传发动。安排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展板6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打击重点;在法院、辖区法庭张贴大幅明白纸10余份,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发放1400余份;根据县扫黑办统一安排,利用宣传车进驻乡镇进行宣传;在法院机关和辖区两处法庭设置举报箱4个,悬挂宣传横幅4个。 (二)深究细挖线索。对2017年以来的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同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日常排查、报送制度,各业务庭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周将线索摸排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上级法院和县扫黑办。目前上报县扫黑办有效线索2条,向县监察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 (三)严肃审理涉恶案件。2018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一年,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检察机关以涉黑涉恶起诉的每一起案件。今年共受理以“涉黑涉恶”提起公诉的案件2起,一是被告人张学文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从立案受理开始即以“大要案”对待,组成最强审判团队,周密安排每一个环节。根据中院指定,该案移送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已对16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二是受理了被告人丁新旺等恶势力团伙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丁新旺等9人八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五、严管厚爱、抓住关键,锻造经得起检验的法官队伍 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以制管人,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推进审判方式繁简分流改革。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年2781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诉讼案件的78.79%。财产保全案件统一实施,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应查尽查、能控尽控。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全县各行业确定特邀调解员30名,搭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特邀调解等综合调解平台,主动对接县1148联合调处体系,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曦和雅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百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经诉前调解予以化解;四起医患纠纷在特邀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协议。 (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实现司法公正,提高法院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关键。首先是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党支部建设,通过听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政德教育等活动接受党性教育,锻造对党忠诚、为民造福、崇尚法治的政治品格。其次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永葆队伍纯洁本色。三是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组织在编在岗干警到政法学院全员轮训,提升法律适用水平;实行书记员速记技能测试、业务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法警体能技能训练制度化,安全保障押解规范化考核等,都有效促进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 各位代表,2018年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县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合格率等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倾注着各位领导、代表和社会各界大量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平阴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的关心、支持和辛勤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审视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差距;羁押场所、通道与旁听人员尚未达到完全隔离的要求;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法官办案压力与日俱增;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庭审与调解活动,补助资金缺乏足额保障。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平阴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生态立县、工业强县”两大战略,为共建共享美好幸福平阴、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政治与组织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司法腐败;实行全员轮训培训,严格培训管理和效果考核;树典型,学先进,解决干警精神状态、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使大家想事有动力、干事有激情、做事有办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具体工作中,将继续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继续履行好司法监督职能,对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等领域案件,利用好行政诉讼审前和解中心,进一步加大诉讼协调力度;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研究探索新型案件审理的新模式。 二是落实服务举措,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继续推行自由旁听制度;开展“法治六进”,服务乡村振兴,通过宣传栏、展板、现场答疑等形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召开司法企业、司法金融等联席会议,组织资深法官走访危困企业,依法探寻重新发展之路,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推行巡回办案,贴近人民群众;利用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催办、督办力度,防止拖延办案、随意办案发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活动,增加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以公开促公正。 三是惩治失信行为,打造诚实信用环境。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并在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社区以及法院网站、官方微信予以曝光,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高消费限制和信用惩戒,全面压缩其社会生存空间,增强执行威慑力。利用执行联动机制,为我县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法院主力军作用。 四是完善配套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在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进法院内设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考核和质效考核制度,推进改革向深水区迈进;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通过部门整合减少管理节点,充分发挥立案服务职能,强化审管办管理、统计、分析功能,建立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大区块格局。以司法责任制为导向,破除行政化,突出亲历性,进一步改进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管理监督方式。 五是抓好以打开路,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紧紧围绕上级作出的战略部署,政治站位再提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维护好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更好地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乡村振兴,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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