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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4日

  山东心齐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拟裁定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拟通过机构自愿报名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抽取的方式指定管理人。

  一、山东渼华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节能保温产品、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泡沫包装制品、聚丙烯EPP塑料制品的加工与销售;包装制品的销售。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中所属辖区为济南的机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且须承诺:其常驻债务人公司开展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注:债务人公司在平阴县孔村镇,管理人工作人员的食、宿需自理)。

  三、 申报时间和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机构,请于2022年9月8日17时前将本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不存在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担任管理人情形的承诺书、知晓并同意申报条件中第3条内容的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递交至平阴县人民法院。在上述期限内不报名者,视为放弃。

  报名地址:平阴县人民法院502办公室

  联系人:唐晶晶   电话:18560079667    8789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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